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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传播学院教研室工作规定

发布时间:2014-09-02 17:06:00来源:新闻传播学院点击:

一、按照教学计划组织落实本教研室的教学任务,抓好备课、讲课、实验课、实训课、辅导答疑、考试、考查、教学实习、生产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主要教学环节的落实,遵照教学管理规定及时上报计划和有关材料。

二、组织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,包括课堂教学,毕业论文(设计)、实习、实训等实践环节,分配落实教学任务。规范管理各教学环节,包括备课、授课、实践、作业批改、辅导答疑、考核等。

三、加强课程组建设,开展相互听课、评课和观摩教学,积极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;创造条件进行集体备课,组织教师开展课堂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,总结交流教学经验,改进教学工作。

四、加强教材建设,根据专业(学科)特点,发挥教研室优势,自编特色教材。对选用的教材,要认真组织论证,并不断更新教学内容,结合专业特点组织编写参考资料或补充讲义。

五、注重加强与业界的沟通与联系,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育人,促进校企深度合作,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。

六、组织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,搞好教学改革。每学期初应结合教研室工作计划制定教学研究和改革计划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

河北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院
2014年9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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